新闻纵横 汉字要美,更要实用 调整是比较谨慎与合理的 汉字整形的代价 孙海珍:要全面认识《通用规范汉字表》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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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  总第234期  2009年09月0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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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珍:要全面认识《通用规范汉字表》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付彦成 日期:2009-09-02 00:00

        教育部、国家语委自8月12日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以来,引起了学术界、出版界以及普通人的关注,各种官方和非官方,学术和非学术界的争鸣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如何看待新字表,本报记者采访了省教育厅语委办主任孙海珍。
关于争鸣
        对于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不同意见,孙主任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就像国家语委主任郝平所说,《通用汉字规范表》的公开征求意见,是落实国务院关于科学民主决策、政务公开精神的生动体现和具体实践。对于人们的争议,中肯意见,积极建议,语委将认真听取,会如实的向国家语委反映,供专家们参考、研究、论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最大意义,就是为了更好地完善《通用汉字规范表》,使之更加科学,更加适用于人民大众,服务大众。
        孙主任告诉记者,本次《通用规范汉字表》主要解决了关于汉字简繁、异体字、字形、字表的属性、字表的效力等五个方面的重大问题。产生争鸣还有着对新研制的《通用规范汉字表》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对新字表的特点了解得还不够深入等原因。
        记者了解到,这次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通用汉字规范表》是文字政策的重大规范,是推动文化、教育、科技、经济和国家信息化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工程。研制和发布通用汉字规范表,是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重要措施,是满足语言生活变化的内在要求和信息化发展的迫切需求,体现了国家语委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时代性考虑。
字表解读
        在我们的校园,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标语随处可见,也成为对师生的一种要求。在世界各地,学好用好汉语成为时代的追求,时尚的追求。所以,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国际化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大势所趋。
        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陆续发布了多项汉字规范,初步实现了社会用字标准化,推动了我国教育、文化和科技事业的发展。
        近20年来,随着国家现代化、信息化事业的快速推进,我国语言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新时代、新形势下,过去的规范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代语言生活的需要,因此,对此前的汉字规范工作重新审视、制定新的可行性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关于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更好地满足新世纪语言生活的需要,适应当前社会生活变化;紧跟语言观念呈现出多元化和开放化的特点,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历时8年,经过3000余名海内外专家学者80多次的学术会,审议会研究后,近90多次的修改稿,《通用规范汉字表》终于出台。
规范创新
        新字表继承了1955年《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86年《简化字总表》、1988《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等这些规范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对其中错误、疏漏、相互矛盾及不能满足当今社会需要之处,则在详细调查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历史渊源、全民习惯和社会的可接受程度,遵照便民利国的原则,进行必要的修订。
        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配套规范,《通用规范汉字表》是对字量、字级和字形进行的科学规范。字表的研制是依据大量的统计数据为基础,以满足现代语言用字的需要为目的,具有通用性、现代性和规范性。
        为了维护社会用字的稳定,新字表原则上不恢复繁体字,允许字表外的汉字有条件使用,但不允许类推简化。为尊重社会习惯和方便人们的需要,新字表收录了51个异体字,主要用于人名和地名,不再是单纯的淘汰和废除。在字形上,依据《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制定了字形规范,对44个汉字的宋体进行了微调,使整个通用字表呈现出规范化、系统化,有章可循,避免出现新的字形不统一的现象,同时也照顾了汉字在两岸四地使用习惯上的差异,符合国际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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