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抓住基础教育的热点问题,组织基层教育工作者及教师、校长参与研讨,通过研讨形式多元互动,整体推进基层教学教研的氛围,为开拓教研新局面服务,为基层教师成长服务,为基层教育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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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徽州区:认真落实贫困寄宿生春季生活补助 |
|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通 讯 员 庄宝进 吴 菁 日期:2015-04-22 1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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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建庭 日前,黄山市徽州区教育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强化政策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公开栏、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广泛宣传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条件、评审程序、补助标准以及发放方式和时间,做到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家喻户晓。
严格界定对象 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规定界定资助对象,即: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证或低保证的贫困户;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者;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
规范发放程序 按照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代表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议,符合条件者上报学校,由学校集中研究确定。同时,各村委会、乡镇政府加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本辖区内各学校的寄宿生情况及学生家庭贫困程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最后通过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即: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产生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学校和村委会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县(区)级审批程序进行。
及时拨付资金 按照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全年按250天计算。全区2015年资助贫困寄宿生200人,其中:小学96人,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104人,每生每学期625元,春季补助金额11.3万元。目前该项资金已全部通过财政“一卡通”打卡发放,确保国家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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