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基础教育的热点问题,组织基层教育工作者及教师、校长参与研讨,通过研讨形式多元互动,整体推进基层教学教研的氛围,为开拓教研新局面服务,为基层教师成长服务,为基层教育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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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五版) 产权不明处置有难度 □本报记者 三 水 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的出现,有其深层的社会背景,是诸多因素共生的结果。在90年代“普九”大潮中,在“村村办小学”的呼声下,全国实行的是分级办学体制,县办高中,乡镇办初中,村办小学,当时各乡镇最大的目标,是完成“普九”任务。对学校建设并没有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学校的整体布局缺乏规划,出现诸多隐患,最终造成目前农村教育闲置资产增多。而闲置校舍之所以无法有效利用,原因来自多方面,一是产权不明;二是缺乏对闲置校园校舍处置的国家权威政策和文件,处置有难度;三是部分部门和个人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随意处置校产,造成校产流失;四是缺乏必要的维修经费;五是绝大多数撤并的学校建筑质量较差,如重新维修使用,投入较大不说,还有可能带来新的安全隐患。这其中,争议的焦点是产权问题。 以桐城市的部分乡镇为例,在80年代,很多中小学校舍是由村委会组织,村民集资兴建。村委会认为,校舍是村委会、群众集资所建,理应归村委会所有。教育部门则认为,建校舍国家也有投资,闲置校舍不能简单处理。往往是有利的多方主体争着管,如教育部门提出主导处置时,乡镇和村委会往往会提出产权异议;价值少的无人管,校舍缺乏维护,一部分转化成危房甚至倒塌。也有少数部门和个人法律意识淡薄,随意处置、占用闲置校园校舍,导致资产流失。